您好~請教兩個問題
當別人還錢時,依照您所提供方法﹝應收款項﹞或銀行帳戶開個新帳戶,都會有些小問題如下:
1.若是以﹝應收款項﹞來表示我借錢給別人,在還錢時這會以"收入"來登載,造成在查詢收入總額時,會誤認為有變多的情形,因為自己 的收入應該只有工作或投資獲利才是真正的收入 .
2.若是以銀行帳戶開個新帳戶的方法,但在借人錢時,我的資產總額在借人或沒借兩者情況是無法分辨的,應該是借人時我的資產總額會變少(因為他有可能會不還)
想請問是否有更好的方法,可以可以解決我的疑問? 感謝萬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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